【考点精讲】
专用发票开具范围(税法Ⅰ)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销售情形之一,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
③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5)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6)销售旧货。
【疑难问题解答】
从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分别取得工资个税如何计算?(税法Ⅱ)
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按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易错易混辨析】
可供出售债务性工具与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的异同。(财务与会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和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不同点:
①可供出售债务工具一般是指债券投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一般是指股票投资。
②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是货币性项目,其汇兑损益应记入“财务费用”;可供出售金融权益工具是非货币性项目,其汇兑损益应记入“资本公积”。
③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主要区别在于在计提资产减值后,转回时,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是通过损益转回即: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它是通过权益转回,即: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④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应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按应享有的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相同点:
(1)取得投资时,支付的交易费用都计入投资成本。
(2)都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3)公允价值变动都计入资本公积。
(4)期末发生减值迹象时,都需要进行减值测试,若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损失,计提的减值以后期间都可以转回。
【历年考题剖析】
某市地方税务局向某企业发放《印花税票代收许可证》后,发现该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问题。经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调查核实,申请材料系伪造,内容不真实。根据《行政许可法》,在办理该代售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前,市地方税务局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是( )。(税收相关法律-单选题-2012年)
A.吊销许可证
B.撤回该许可
C.撤销该许可
D.废止该许可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撤销制度。《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点评:本题考核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撤销制度”。本知识点在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全真模拟试卷•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三)多选第42题中进行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