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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12.23)

2013-12-23 16:52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个税的计算(税法Ⅱ-多选题)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应适用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应适用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应适用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4)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如该个人在第6年起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足90天,可以按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再次居住满1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年期限。

【疑难问题解答】

包装物随同产品销售和单独计价的会计分录。(财务与会计)

①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成本随同所销售的产品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应交的消费税应一同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全部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增值税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产品、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②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中,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包装物价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不含税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增值税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包装物不含税价格×产品消费税率)

提示: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企业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的流转税金及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易错易混辨析】

行政诉讼执行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区别?(税收相关法律)

区分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很容易的,即是否经过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执行肯定是经过行政诉讼的案件的执行。行政诉讼执行实际执行的机关可能是行政机关,也有可能是人民法院,究竟由谁执行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谁有权执行,二是都有权执行的,行政机关是否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肯定是人民法院,从定义可以看出,只有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才能称之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执行的,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判断是否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就是该案件是否经过行政诉讼,没有经过行政诉讼又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历年考题剖析】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项目中,不超过(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税务代理实务-单选题-2013年)

A.200

B.300

C.500

D.600

答案:C

解析: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项目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2.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说法,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有( )(税务代理实务-多选题-2011年)

A.酒类企业的广告费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商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C.酒店因客人住店刷信用卡向银行支付手续费5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企业接受政府科技部门的资助进行技术开发,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不能享受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

答案:CE

解析:选项A,酒类企业的广告费在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扣除;选项B,商业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有实际发生的存货跌价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选项D,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在限额内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也不得计入技术开发费实际增长幅度的基数和计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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