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财预[2007]16号

颁布时间:2007-02-12 10:22:35.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不含大连):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