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失效]

财会[1993]2号

颁布时间:1993-01-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会[2015]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全文废止或失效。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企业,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10月20日印发的,《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函告我部。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