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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粤民优[2007]10号
颁布时间:2007-6-28发文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财政厅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也参照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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