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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置的职工食堂用具是否能抵扣

2009-12-29 9:27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企业购置的职工食堂用具能否进行进项税抵扣?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购入的食堂工具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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