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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会计监督检查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1-02-24 11:23:48.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010年安徽省财政厅下发了检查通知,并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查前公示。

  2010年省本级共检查了11户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18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是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能源等行业,重点检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情况,包括审计程序是否到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意见是否恰当、是否存在审计舞弊行为等。从检查情况看,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各方面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一定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

  会计信息质量方面,部分企业为了获取银行贷款,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部分企业为了应对绩效考核,虚构购销业务,随意调节利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资产入账不及时、预算编制不完整、决算报表列示不当等问题,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账簿设置不齐全、发票无经办负责人签字、大额支出无明细资料、白条抵库等问题。据统计,2010年省本级共查补税款2083万元,查出各种违规问题金额160,499万元,其中资产不实36,729万元,负债不实37,547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30,204万元,收入不实24,797万元,费用不实2,957万元,利润不实23,065万元,其他违规问题5,200万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徽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对中国扬子集团滁州扬子空调器有限公司、安徽省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兴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3户单位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吊销2名财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对11户单位给予调账、补税等行政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方面,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较为严重。安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多份报告审计程序不完整,审计证据不充分,工作底稿不规范。同时,该所2009、2010两年为中国扬子集团滁州扬子空调器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被替换审计报告附件,用于骗取银行贷款。安徽苏明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安徽安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一些担保公司增资验资时,未实施充分的审验程序,增加了不合格担保公司产生的风险,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产生了不稳定因素。其他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也存在未严格执行新审计准则,执业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内部治理、内部控制薄弱;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特别是风险导向审计程序流于形式;未能保持设立条件,不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徽省财政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对安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执业三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安徽苏明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予以暂停执业一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安徽安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政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8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6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行政监管关注函,对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约见谈话批评。

  今后,安徽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安徽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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