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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鄂注协发[2011]77号

颁布时间:2011-12-16 09:25:38.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0月27日财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现将有关财务决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报送工作

  (一)2011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填报,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2011年修订)、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年度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业务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报表格式及审核公式见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报表审核公式见附件4)。

  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分别填报会计报表。

  (二)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及事务所用户访问地址为:.初始密码是“111111”,首次成功登录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1.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的用户名为地区代码_cw(例如:武汉市4201_cw,详见附件1)。

  2.事务所用户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42000001_cw)

  3.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及事务所用户登录后,可在首页查询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4.201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表表样发生变化,该表的新旧表对照说明详见附件3.

  5.如新设新密码忘记,请与省注协财务部联系(详见附件5事务所用户操作流程及丢失密码修改申请单)。

  (三)“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上报2011年度会计报表工作的时间为2012年1月9日~2012年2月25日,到时网络会自动关闭。

  (四)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精神,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的上年数,可根据事务所实际情况选择性填报。

  (五)事务所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网络上报成功后,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待完整填写“行业会计报表封面”,经主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省注协(纸质报表与网络报送的报表数据要完全一致)。

  (六)为抓紧做好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含分所),须在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网络报送工作。

  (七)事务所会计报表应由其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不得交叉互审,并将审计报告随报表一并上报。

  (八)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负责督促事务所按时网络报送,收集事务所纸质报表及审计报告,附报表汇总说明,装订成册(A4纸)于2012年2月28日前报送省注协。

  二、关于2012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2012年度会费缴纳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2011年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上缴团体会费计算方式:以2011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二)2012年度执业会员会费(含分支机构的执业会员会费),以2011年12月31日该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基数(请12月31日以后到注协网上核对),每人每年缴纳个人会费1000元。

  (三)上缴会费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8日(会费不收取现金,请各事务所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其中:省直管所于1月29日—2月20日将纸质报表、审计报告和缴纳会费银行汇款单报送到省注协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其它市(州)事务所将纸质报表和审计报告交到市(州)管理中心,会费直接汇到省注协账户,省注协收到会费后即可开具会费收据,并将收据交给有关市(州)管理中心(武汉市内的事务所可凭银行汇款单直接到省注协财务部开取会费发票)。

  (四)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应督促所辖事务所按时缴清会费,此项工作纳入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年度考核。

  三、其他事项

  (一)各事务所应如实上报财务数据,省注协将对事务所的财务数据进行真实性检查。

  (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湖北省财政厅注协秘书处

  邮编:430071

  单位名称: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汇款账号:42001165018050008760行号:850283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东湖支行

  联系人:李春梅 班 姝

  联系电话:027-67818757

  (三)为方便财务人员交流,请实名加入省注协财务群,群号184197373,每个事务所限财务人员1名。

  附件:

  1.市(州)管理中心用户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报表表样及审核公式

  3.业务收入表新旧表对照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报表表样及审核公式

  5.事务所用户操作流程及丢失密码修改申请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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