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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拟定并上报自身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0-04-30 09:22:39.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0]13号)要求,省财政厅将会同我会针对四川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办发[2009]56号文件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制订切合四川实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总体规划。行业总体规划将体现分类指导,引导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使之逐步形成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的有序竞争、持续发展格局,以满足各种行业、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让所有需求者都能找到为自己服务的事务所。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我省有5-10家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50家左右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100家左右服务特色突出,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做到规模结构优化、区域分布合理,满足不同业务类型的服务需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在上述三种(1、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2、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3、100家左右服务特色突出,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的基础上选择本所定位和拟出本所3-5年发展规划,明确本所奋斗方向和目标,为制定全省行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本所发展规划的时间要求

  5月20日前,事务所应将拟定好的本所3-5年发展规划和选择的定位模式以与电子文本一致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文本文件和电子版的形式向协会上报,电子版发送到协会邮箱scicpazh@163.com。

  二、制定本所发展规划时应考虑的因素

  选择上述三种模式时应考虑事务所自身发展规模现状和业务特点,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定位。选择定位年收入超过500万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注明事务所现在的年收入水平;选择定位100家左右服务特色突出,能够提供精、专、优服务的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自身的技术、人才储备选择自身最擅长的领域作为重点突破的方向,应在规划中明确自身突出的业务特色。

  三、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应注意的事项

  (一)本所发展规划内容应包括3-5年事务所发展目标、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可能面对的困难和问题。

  (二)本所发展规划应符合本所实际,切实可行。

  四、协会将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计划,拟出我省行业发展规划和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协会将通过对各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规划的考量,筛选出重点支持的做大做强和做精做专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帮助其协调关系、通过培训、政策支持,帮助其达到自身规划目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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