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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创业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豫人社就业函[2010]9号

颁布时间:2010-10-21 17:13:45.000 发文单位: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创业故事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52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就业促进会(以下统称主办单位)决定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业故事”有奖征文活动。为做好我省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弘扬创业精神 书写创业历程

  二、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以创业者个人为主,兼顾从事创业教育培训、创业指导服务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创业案例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士。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征文来稿应反映真实创业经历,故事中的人物、事件等关键要素不得虚构杜撰。内容应重点反映创业及促进创业者的真实情况,有启发性、激励性、借鉴性。文笔要求生动活泼。

  征文来稿篇幅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3张相关图片,图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尺寸在1600×1200以上;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于联系及核实;征文来稿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四、征文评选与奖励

  对本次征文来稿的评选,将采取读者评价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读者评价,即由主办方将征文来稿上传至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gov.cn)等网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读者评价。专家评审,即由主办方邀请有关方面专业人士组成征文专家评审组,在规定时间内对征文来稿进行评审。

  对读者评价优秀且专家评审优秀的征文来稿,将获得优秀征文奖。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所有获奖征文,将在国家级媒体上刊登,同时将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结集出版。

  五、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15日截稿(以邮件、传真、信函发出当天日期为准)。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文来稿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优秀作品推荐给主办单位。2011年2月,主办单位将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者、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创业群体以及从事创业教育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创业案例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士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确保每个市不少于三篇投稿。各地要组织人员对稿件认真审核,保证质量和格式符合要求。

  (二)征文投稿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投稿邮件发jiuyecujin@yahoo.cn,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创业故事征文+地市名称”,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

  2、传真。请将投稿传真至(0371)65908527,并在首页题头处注明“创业故事征文+地市名称”。

  3、信函。请将投稿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政三街4号就业办107房间(邮编450003),并在信封背面注明“创业故事征文+地市名称”。

  各地在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中如遇有本通知未明确的问题,请向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韩喜明 吴军辉

  电话:0371-65941063

  附件:征文首页样式要求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豫人社就业函〔2010〕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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