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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实现财政收入三年翻番的县(市、区)表彰奖励的决定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1]7号

颁布时间:2011-01-27 11:02:53.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日,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实现财政收入三年翻番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我市分宜县、渝水区名列其中。市委书记李安泽对此作出批示:“希望渝水、分宜县继续努力,进位赶超”。市长 魏旋 君批示:“渝水区、分宜县在实现财政收入三年翻番中成效突出,可喜可贺!新的一年要狠下功夫,咬定发展目标不放松,在进位赶超中取得更大的突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10年实现财政收入三年翻番的县(市、区)表彰奖励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对2010年实现财政收入三年翻番的县(市、区)表彰奖励的决定

  2010年,面对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大力促进县域经济超常规发展,夺取了抗洪救灾的重大胜利,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了一批财政总收入或地方财政收入三年翻番的县(市、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10年财政总收入或地方财政收入三年翻番的余江县等41个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每个受表彰的县(市、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县(市、区)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认清形势,正视挑战,把握机遇,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续写新的篇章。

  附件:2010年表彰奖励的县(市、区)名单

  附 件:

2010年表彰奖励县(市、区)名单(共41个)

  余江县 广昌县 共青城市 景德镇市昌江区鹰潭市月湖区 铅山县 东乡县 新余市渝水区 宜黄县 资溪县 安福县 南丰县 南城县 景德镇市珠山区 分宜县 星子县 金溪县 抚州市临川区 瑞昌市 宜春市袁州区吉安县 萍乡市安源区 九江市庐山区 乐安县 崇仁县 萍乡市湘东区 上饶市信州区德安县 芦溪县 万年县 都昌县 永丰县 樟树市 奉新县 万载县 永新县 吉安市吉州区武宁县 九江市浔阳区 井冈山市 上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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