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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1-10-26 10:36:24.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州)注管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下发给你们,请组织事务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汇总后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27-67818762

  传真:027-67818759

  电子邮件:hb2015@hbicpa.org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征求意见稿)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是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年来较好有序的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湖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湖北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保障行业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实现行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和快速进步,紧密围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和《湖北省十二五规划》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怀下,在中注协的指导帮助下,在财政厅党组和协会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充分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赋予行业的新使命,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建,认真总结自身发展经验,行业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五年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迅速壮大,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稳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日益显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快速进步,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尤其是湖北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53家,执业注册会计师3477人,从业人员7000余人,2010年实现业务收入9.53亿元,行业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新时期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挑战和严峻形势,行业建设的任务依然很重。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总体规模偏小、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竞争能力较弱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高端人才匮乏,做大做强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新业务领域拓展仍需推进,行业服务产品信息化亟待加快,协会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全国会计行业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方针,《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描绘了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为我省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国家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建设“三基地一枢纽”,着力构建“两纵两横”经济带,为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南水北调工程生态补偿”、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武汉市综合交通枢纽试点城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挥作用,提供了宏观政策环境,创造了巨大的服务需求,营造了更高的创新平台,释放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快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坚持业务发展、诚信建设与行业党建相结合,坚持自主创业、市场机制作用与行业政策引导相结合,服务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保持总量增长与优化业务结构相结合,扶持大型事务所与带动中小型事务所相结合,大力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总体水平,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规模结构明显优化。重点扶持、着力培育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强化指导、规范管理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不断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重点培育1家年业务收入过3亿元的会计师事务所,3家年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会计师事务所,5家年业务收入过5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10家年业务收入过2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下大力气培育一批专业特色突出、服务角色灵活、能够为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

  2.组织形式更加科学。积极探索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优势互补、联合重组。鼓励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开展特殊普通合伙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省内外设立分所。

  3.执业质量不断提升。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改进行业人才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用5年左右时间,选拔培养50名德才兼备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着力培养300名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中青年骨干人才,普遍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4.执业领域大幅拓展。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基础上,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使非审计业务比重有明显提升。力争通过5年的时间,实现全行业业务收入翻一番。

  5.执业环境显著改善。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和地方保护,有效治理指定业务、索取回扣等不当行为,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更加公平的执业环境。行业协会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服务、协调职能,坚决贯彻国办56号文件和省办4号文件,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着力逐步解决各类影响全省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快构建完善有利于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相关体制机制,搭建行业指导、政策支持、业务拓展、法律援助、新闻宣传等工作平台。

  6.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快速提升。深化人才培养战略,按照结构优化、专业精湛、道德良好的要求,在行业人才建设上取得质和量的突破,着力培养省内行业领军人才和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及具有国际资质的注册会计师。

  7.行业诚信度和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通过改革体制机制、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和强化职业道德,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重点能力明显提升,行业的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执业地位明显提高,并赢得全社会普遍的认可和尊重。

  三、工作重点

  (一)实现事务所做大做强和做精做专

  1.统筹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和做精做专

  推进大型事务所做大做强。发挥行业协会在政策协调、信息服务、对外联络方面的作用,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规律和平等互利、公平自愿原则,采取多种发展模式优化组合、做大做强,确保合并、分立、重组和联合规范运作,推动大型事务所立足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五年内重点扶持5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跨省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事务所,着力提高对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要行业和重点区域企业的专业服务自给水平。

  支持中型事务所做精做专。推动指导中型事务所以主业为根基,由内而外顺势而为,改变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供给,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培育形成15家能够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中型事务所。

  引导小所服务方向调整。规范小型事务所有序发展,通过扶持引导,使小型事务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对业务精专、质量过硬、市场信誉高的事务所,给予宣传、推介,重点扶持,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小事务所推介平台,让中小所有更多机会接触市场,了解客户需求。

  2.鼓励扶持兼并联合

  推动强强联合。鼓励执业质量优良、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型事务所采用合并重组等形式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大型事务所。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成为中型事务所或其分所。

  鼓励跨专业兼并重组。通过业务融通、交叉出资、组织架构创新、综合排名、会员服务等鼓励措施,支持鼓励事务所采取多种形式与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代理等主要专业机构之间兼并联合,做大做强核心专业业务。

  支持事务所与咨询公司、代理公司、信息公司、法律服务等各类专业机构之间采取兼并重组、业务合作、战略联盟等形式,实现业务结构和规模结构的调整,提高综合性专业服务项目的能力。

  3.建立行业资源优化组合的综合评价和风险保障机制

  充分运用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事务所综合评价,对全省大中小不同规模的事务所进行分类评价和管理,促进区域行业人才、技术、客户、信息资源优化组合。同时,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案件备案、理赔鉴定、惩戒措施等一体化的监控制度体系。

  4.全面提升事务所“走出去”能力

  扶持省内具备条件的事务所“走出去”。着力提高服务“企业走出去”和支持“走出去企业”的专业能力,鼓励事务所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积极发挥战略咨询、投资引导、专业支持作用,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我省事务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盟国际会计公司。加快现有中外合作事务所本土化进程,在我国法律框架和统一市场规则下公平竞争。

  (二)全方位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1.推动服务结构调整优化

  创造审计鉴证服务新供给。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保证省内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同时,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

  大力开发非审计业务领域。积极推动湖北省相关法律的修改和政策出台,为全省注册会计师从事新业务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研究起草事务所拓展业务范围指南,制定新业务相关技术指引,并通过开展新业务培训、专家探讨、经验交流等手段,为事务所开展新业务提供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服务;在巩固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业务的基础上,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等多元化专业服务。

  2.拓展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服务

  开拓工业产业链的支撑服务。挖掘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环节的专业服务,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研发、销售与服务环节的附加值。

  开展对农业农村建设的支持服务。探索针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村务公开化的专业支撑,提供投资引导、发展规划、代理记账、财会制度设计等服务。

  提升对服务业发展的高端服务。开发高端服务产品,重点服务金融、保险、商贸、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影视、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咨询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和调整升级。

  3.积极配合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布局

  创新服务模式和改进服务能力,围绕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实验区、金融核心区、高科技园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地区等,配合国家发展重点行业领域,有重点配置行业资源。

  3.提高服务产品的信息技术价值含量

  提升事务所信息技术运用水平,运用信息技术,开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服务产品。推动大事务所信息化在服务和管理中的普及应用,鼓励中小事务所实施信息化改造,提高信息化专业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推进行业人才建设

  1.提升考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科学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质量。

  2.健全执业准入胜任能力的评价制度

  积极推动行业执业准入胜任能力评价制度、事务所入门注册会计师督导员制度、专业晋级和合伙人晋升内部评价制度的建立。指导事务所开展专业队伍的胜任能力评价工作。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加入行业。依托市(州)注管中心和事务所人才管理机制,开展相关专业人才胜任能力评价制度。

  3.完善人才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全面改革人才继续教育体制。完善人才继续教育层级体系,充分调动事务所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中注协远程教育及省注协培训基础三级培训网络及社会各类人才培养力量,形成高效的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保障业务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人才需求。

  建立分类分级继续培训认证体系。鼓励事务所建立专业人力资源分类分级体系、培训体系、评价体系、考核体系和晋升制度体系、分类分级开发培训教材。支持事务所、市(州)注管中心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继续教育效果评价工作。

  培养吸引行业高级人才。借助事务所梯级人才培养机制、行业领军人才测试、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等途径,选拔更多领军后备人才、高端业务骨干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4.设立行业发展、人才培养专项资金

  按照发展目标、业绩状况、执业质量、社会公信度等有关内容进行考核,有针对性地予以激励扶持。专项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行业会费。

  (四)开展行业信息化建设

  1.组织信息化标准建设

  全面启动行业信息化战略,打造全省行业管理服务、事务所综合管理、支持事务所业务发展三大信息化平台,提高行业信息处理能力和竞争力,为我省注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力。深入调查研究行业信息化的功能需求,组织制定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鼓励业务流程信息化控制,在业务开展信息化、事务所管理信息化、行业服务信息化的基础上,形成事务所、协会及信息使用者等互联互通的行业管理运行系统。

  2.提高服务产品的信息技术价值含量

  加大专业服务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研发投入,开发建设集法规遵循、执业指南、案例研究、国际比较、产业标准、行业数据库于一体的知识库和信息系统。提升全省事务所信息技术运用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服务产品。以中注协发布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国家分类标准为契机,推动大型事务所信息化在服务和管理领域的普及,提升中小事务所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提高信息化专业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

  1.推动完成事务所合伙制改革

  推动大中型事务所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推动小型事务所实行普通合伙制改造。利用合伙制的责任机制,加强质量风险控制,积极培育“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文化,同时积极引导和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培育员工团队精神,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2.指导事务所建立一体化运行机制

  完善事务所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和谐发展”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规范和理顺合伙人(股东)之间、合伙人(股东)与注册会计师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同时,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努力建设事务所内部科学、合理、系统、成熟的管理平台,包括风险管理系统、质量控制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业绩考核及分配体制等,促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形成促进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内生机制。

  运用“综合指标导引、分类自我评价、纵横定位定向、分级核实公开、管理持续优化”的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动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内部机制加强。

  (六)改善行业职业环境

  1.推动打破专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促进放宽执业准入领域,鼓励资格融通融合,构建专业服务产业化发展格局。整顿市场竞争秩序,规范业务招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收费行为。

  2.推动完善发展扶持政策

  完善执业收费政策、税收政策、职业风险基金政策和职业保险制度,健全行业法律责任归责和鉴定制度,为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保证。

  3.完善行业监管制度

  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完善与国际惯例趋同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健全任职资格检查制度。继续推进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档案制度,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

  加强行业监管制度的协调。建立健全行业监管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深化与审计、物价、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联合检查制度,采取统一组织、交叉检查的办法,实行监督检查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继续完善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实行粘贴防伪标识的管理办法。合理运用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手段,对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跟踪整改制度。

  (七)加强协会建设

  1.完善协会服务支持体系

  建立理论研究支持体系。关注中小型事务所的规范和发展,搞好相关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好中小型事务所如何在新的形势、新的环境下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继续推进和做好《注册会计师理论与实践》专业杂志的发行工作,通过行业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系统研究,发挥协会对行业发展战略的思想引领功能。加大行业宣传推介力度。

  建立专业支持服务体系。持续推动执业准则的国际趋同,加大新业务拓展执业规范指导。推动审计鉴证等相关专业业务流程信息化。

  完善会员制度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名誉会员、资深会员制度。建设网上人才交流中心。

  健全协会行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协会行业管理和办公信息化建设。推动《注册会计师法》修改,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执业监管、专业建设、后续培训、会员维权、执业责任管理等方面管理规范。

  2.完善协会民主管理机制

  加强协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加强(市)州注管中心职能、组织、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动员和发挥会员在行业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中的主体作用。

  规范界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职责。探索在《章程》规范下的民主决策体制,形成重大事项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为决策主体、以常设机构为执行主体的协会运行体制。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建设“运转高效、反应灵敏、服务有力、管理有效、勤政廉洁、纪律严明”的服务型协会。

  (八)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市(州)各级行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队伍、制度建设。依托市(州)各级组织,以党建带群建,支持推荐行业优秀人才进入人大、政协、政府咨询机构、青联、工会、公益组织等,发挥专业优势作用,弘扬职业精神文化,传导诚信文明,塑造彰显行业公信力,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推动支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积极就业务招投标、执业收费、税收政策、职业保险等行业发展重大制度和政策性问题,开展部门协调,推动扶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配套。

  (二)发挥事务所、全体注册会计师、广大从业人员的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推动各事务所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调动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首创精神,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发挥各市(州)注管中心在推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利用简报、年报、工作信息、网络、邮件等多种形式,增进省、市两级行业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促进全省行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交流,提升行业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充分展现注册会计师无私奉献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担当应有的社会责任;提升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注册会计师理论与实践》的影响力,丰富协会宣传媒介和渠道,借助报刊、电视、互联网、电子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行业的职业特性和诚信建设成果,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行业的认识和理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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