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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1-11-25 15:44:59.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市、县(市)商务局、电动车中标企业:

  为进一步拓展电动自行车下乡产品销售渠道,做好我省2011年度电动自行车下乡工作,依据国家《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要求,现就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核准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销售网点的核准备案

  (一)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必须具备及时开具正规发票的条件(不允许上游代开发票)并照章纳税;(3)必须具备直接销售信息审核录入系统条件;(4)必须能够代审代垫;(5)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的前列,具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和专业人员。

  (二)核准备案的程序。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需先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交电动自行车下乡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情况说明,再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申请核准备案。

  销售网点的核准备案工作,由市、县(区)商务、财政部门负责。(1)中标企业推荐的销售网点,持营业执照、中标企业的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和销售网点的申请,以及作为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登记,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其进行核准,并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报省辖市商务、财政部门。(2)各市商务、财政部门所辖县(市、区)核准的销售网点,统一对社会进行公告,同时报江苏省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备案。

  (三)时间进度要求。本次电动自行车中标企业销售网点的核查备案工作从11月28日开始。11月28日—30日为中标企业推荐的销售网点报送材料时间;12月1日—5日(不含双休日)为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材料审核、实地查验、结果公示和网上核准备案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二、开展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为了掌握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要领,保证销售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录入,当地主管部门要会同中标企业,及时做好新增销售网点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目标:通过集中培训和演示,使销售人员能熟练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购买者的销售资料,准确及时地反映销售进度。

  培训时间:销售网点核准备案结束后一周内开始。

  培训形式:中标企业牵头组织安排,当地主管部门积极配合。

  三、及时申领和发放系统密钥

  (一)家电下乡工作采取网上办理、网上审批模式。商务部家电下乡网站网址: .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密钥安全认证方式进行登录,系统密钥成本费(含培训材料手册、培训光盘及服务费)280元/份。

  (二)为规范密钥管理,由中标企业根据核准通过的销售网点数量,集中办理申购与领取手续。每个销售网点,配备一个密钥,由本店直接录入销售资料,同时禁止为其他网点代录销售资料,禁止几个门店共用一个密钥。

  (三)中标企业领取密钥后,在销售人员培训结束时发至销售门店,不允许上游代理商以各种名言扣压下级密钥。为了加强对产品售后服务的跟踪,销售网点对本网点购买人的信息资料,必须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四)时间进度:销售网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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