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执业会员及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通知

京会协工[2011]74号

颁布时间:2011-12-08 15:10:5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促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和谐发展,2012年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继续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为通过2011年度年检的执业会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北京注协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两师”)做的实事之一。在投保的几年中,每年都有人员出险,2011年又增加了18种重大疾病的保障,在保险期内有2人身意外身故,多人患病(白血病、乳腺癌、直肠癌、前列腺癌等)均得到了及时赔付,极大的安抚了患病员工及家属,同时也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减轻了负担,得到了会员的广泛好评。2012年保费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0元/人,同时也增加了身故保险责任。现就有关保险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投保单位及被投保人

  1.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投保单位: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3.被投保人:已交纳2011年度个人会费并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4.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投保费用

  1.每人每年保险投保费用为70元;

  2.“两师”的保险投保费用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支付;

  3.从业人员的保险投保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或个人支付。

  三、保险内容

  保险内容及责任(见附件2)。

  四、特别说明

  北京注协已为“两师”投保。

  如“两师”以外的从业人员投保,请于2011年12月13日至16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注协工会办公室。

  1.请携带公章,做到一次办理;

  2.各单位填写《2012年参保人员名单》后,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并携带U盘(请将电子报表上注名xxx事务所或xxx评估公司);

  3.付款方式:“两师”的保费由协会统一支付。

  从业人员的保费由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或个人缴纳,5人以下(包括5人)交付现金;5人以上请交付报表加盖工会委员会公章后按如下账号付款。(见附件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11-1912010400002886

  收款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行 号:526

  银行代码:103100019125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安贞大厦四层平安保险公司

  收件人:武岩

  联系电话:13521423239 13901399479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锡增、李欣

  联系电话:88221057 88221058

  附件:1、2012年度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人员名单

     2、综合保障计划保险服务手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