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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注协[2012]12号

颁布时间:2012-04-10 11:01:56.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评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质量,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要求,我省将开展2012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自愿申请参加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二、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2012年4月30日以前如实填写《浙江省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上报市注协,省直属执业机构报省注协;

  三、各市注协负责对本地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10日前报省注协会员部。

  四、省注协将对参加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核查,并在省注协网站上对前50家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得分予以公示,7月底前公布得分前50家事务所名单。

  省注协联系人:蓝红伟,联系电话:0571-85179693.

  附件:浙江省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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