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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1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皖政[2012]52号

颁布时间:2012-03-30 17:26:48.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省政府各目标管理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主线,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先进单位合肥市、芜湖市、滁州市、宣城市、黄山市、宿州市、蚌埠市、亳州市政府,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外办、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予以通报表扬。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已经确定。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2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三个强省”和美好安徽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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