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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本级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财监[2012]372号

颁布时间:2012-05-23 10:34:56.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财政局

各相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本级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本级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大连市本级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整体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67号)文件精神,大连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大连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我市今年确定的检查重点如下:1、辖区内具有重要影响的发电、煤炭等地方能源企业;2、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部门,并延伸至土地、信贷、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3、辖区内具有重要影响的经营粮食收储、运输、加工、销售等业务的地方粮食单位;4、有典型性的医院、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5、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惠民工程;6、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以上检查重点,今年的检查对象主要包括:一是配合财政部“上下联动”方式抽取部分电力、粮食企业和金州新区、瓦房店市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查;二是抽取部分市直所属企业开展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抽取部分典型性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四是抽取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惠民工程开展专项检查;五是抽取部分县区单位开展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上下联动”式检查;六是对举报案件涉及单位进行核查。如被查单位是下属单位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或所属参股、控股企业较多的大型企业集团,则对所属单位的检查面不低于30%(不少于1户)。检查时间以被查单位2010年以来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必要时可延伸到相关年度或有关单位。检查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本年度检查内容要重点关注地方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职工薪酬分配情况及其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资金使用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资金链条、分配管理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地方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粮食收购、储备政策以及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市重大项目和重点惠民工程的项目立项管理、项目资金筹集、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等情况。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要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其中具有典型性的医院、学校,要对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剖析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难问题,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进行专题调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与此同时,要把“小金库”治理纳入财政部门日常监管之中,紧密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和完善 “小金库”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并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四、检查实施

  此次检查工作由大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自2012年5月开始至2013年5月末结束,分为企业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两个部分。

  (一)企业检查的组织实施

  企业检查分为检查准备、检查实施及处理处罚、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在检查准备阶段,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将抽选部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同时,确定协助检查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名单,从选中的事务所中选择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参与检查。

  在检查实施及处理处罚阶段,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从选中的事务所中抽调部分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与市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共同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2名财政人员和一家事务所的至少3名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组成。市财政人员任检查组长并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参检事务所选派一名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查账稽核工作。每户检查工作结束后,参检事务所的项目组长要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形成内容详实的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对被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既要指出具体的违法违规事实及依据,又要提出初步的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参检事务所的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检查工作底稿、汇总表及相关表格,经项目组长和检查组长审查复核后,一并提交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由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表格等进行复核,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被检查单位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在汇总上报阶段,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对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形成检查总结及检查汇总报表,按规定期限上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同时上报典型案例、经验交流、调研报告以及检查公告等信息材料。

  (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的组织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人员原则上只由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的执法人员组成,所属单位有企业或涉税业务,可适当聘用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员参与检查,以提高检查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参检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取证合法、合规,证据确凿。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书写检查工作底稿要清楚明了,既要查明违纪事实,又要有违反财政法规的依据,并要有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为定案处理工作提供充分、有力的支持。

  (二)切实加强审理和处理处罚工作。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工作底稿、相关报表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论证。切实加大对蓄意造假、使用假发票、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多套财务报表等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对处理处罚拒不执行的,要实施重罚并予以全市通报。

  (三)严格审核检查工作质量。此次检查,要求参检各组每检查完一户单位,要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通过综合考评,对确实做到工作规范、质量良好、严格执行检查纪律的检查组,方可安排下一户单位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规范、检查质量不高或不严格执行检查纪律的事务所和参检人员,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将终止其检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或取消检查报酬、取消介入资格等处罚。

  (四)有效构建全市监管合力。为了确保会计监督工作“全市一盘棋”,有效扩大检查的规模效应,市级财政部门要选择部分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组织各相关区市县开展“上下联动”式检查。同时,还应加强与纪检、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内要加强财政专职监督机构与财政内部业务处室的沟通协调,对外要做好与纪检、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有效利用检查成果,完善日常监督协调机制。

  (五)积极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按照财政部要求,市本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查前应向社会公示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应对外发布检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查前公示和检查公告应有正式文书格式,并在财政部门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公开。

  (六)不断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参检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大连市财政监督人员“八不准”》(大财监[2006]632号)规定执行,遵守廉政制度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形象。在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的基础上,注意保守被监督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参检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清晰明确被检单位责任。被检查单位要正确对待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要积极配合,根据检查需要向检查人员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信息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拒绝、推托或隐瞒、谎报,更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检查工作。如有阻碍财政部门进行检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大连市财政局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企业名单

  1、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4、大连市统计局

  5、大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6、大连市传染病医院

  7、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8、大连港医院

  9、大连市白蚁防治办公室

  10、大连广播电视大学

  11、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12、大连房地产学校

  13、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4、大连市妇联六一幼儿园

  15、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6、大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7、大连商品交易所

  18、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9、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21、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

  22、大连市石油总公司

  23、大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4、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大连盛富商用票证印刷有限公司

  28、大连双益电器技术公司

  29、大连远洋运输公司

  30、大连电话线路安装公司

  31、大连市光彩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32、大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33、大连筑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大连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5、大连晶亚电器有限公司

  36、大连绿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7、大连业之峰诺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8、大连理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9、大连理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0、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41、大连市中山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42、大连连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3、大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裕景兴业(大连)有限公司

  45、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

  46、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47、大连市中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48、大连市中山区民政局

  49、大连市中山区市政管理处

  50、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道办事处

  51、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52、大连市西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53、大连市西岗区劳务公司

  54、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人民广场街道办事处

  55、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日新街道办事处

  56、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57、大连市沙河口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58、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

  59、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办事处

  60、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办事处

  61、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62、大连市第十四中学

  63、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中心小学

  64、大连市甘井子区甘井子街道办事处

  65、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办事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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