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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推动政银企合作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2]422号

颁布时间:2012-06-05 10:56:53.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推动政银企合作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处室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贯彻落实。执行中进展情况、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我委(技术改造投资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技改处 张鹏,电话:020-83133318)

  推动政银企合作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

  为完成好经济增长指标和结构调整指标“两个目标”,大力推动政银企合作取得新突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大力推动我省经济商贸和信息化的政银企合作在合作对接、创新方式、资金保障、和引导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切实拓宽实体经济资金来源,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创新方法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通过财政资金的作用引导民间投资和社会资本投向工业商贸和信息化领域,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推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工业商贸企业的银行贷款比重提高到10%以上。深化与金融主管部门、商业银行等机构的交流合作,相关省财政贴息资金带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的倍增效应20倍以上,推动工业投资超过6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超过1500亿元。切实解决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等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向技术改造和实体经济。

  二、主要工作

  (一)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

  一是举办全省技术改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对接活动。今年三季度,联合省内大型银行、风投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广州举办大型政银企合作对接活动,组织100个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进行银企对接,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技改处、创新处主办)

  二是建立和加强与金融管理机构的交流合作常态化机制。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沟通联系,定期交换我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和行业性、区域性信贷数据等重要信息,必要时召开交流沟通会议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我省优质项目满足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了解企业融资意向提供有效渠道。(技改处、创新处、生产服务业处、技术进步处主办)

  三是突出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落实。用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跟进,引导省内大中型银行优先扶持已认定的100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120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发展壮大,配合有关市和产业基地支持建设一批对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具有关键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创新处主办)

  四是深化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的合作。落实好《关于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十二五”时期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积极向国开行推介重点融资项目,充分利用国开行通过提供贷款、债券等安排不低于200亿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额度,为我省工业、商贸和信息化领域有关项目提供全面的融资、融智支持。(生产服务业处主办)

  五是大力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对接活动。联合有关地市组织开展若干场政银担企融资合作洽谈活动、融资服务推介会、股权融资活动和投融资论坛等形式的融资对接活动。重点组织一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与示范机构的对接活动。(技术进步处主办)

  (二)创新企业融资方式。

  一是培育发展融资租赁业。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社会资本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企业申报商务部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大力推进专门服务于我省装备制造和技术改造的融资租赁业的培育发展,进一步拓宽我省企业融资渠道。(生产服务业主办)

  二是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推动成立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开展信用担保机构征信评级,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技术进步处主办)

  三是积极推广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鼓励各地政府与金融机构通过“区域集优”等融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技术进步处主办)

  四是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加大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力度;组织一批民营企业投融资对外合作项目,通过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海外上市研修工作,帮助中小企业打开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知识产权抵押等方式筹集技术创新资金。(技术进步处主办)

  (三)加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引导与支持。

  一是协调解决现代产业500强和100个重大经信项目建设资金。建立项目定期联系制度,突出抓好全省100个动态联系重点项目。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建设中遇到的资金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技改处主办)

  二是推动民营招商活动项目银行贷款。进一步加大民企招商成果跟踪落实力度,切实加强推动民企招商项目落实的统筹协调,组织民企招商项目建设单位集中向银行推介招商项目,切实推动招商项目的贷款融资。(技术进步处主办)

  三是支持重点园区和产业转移企业融资。鼓励开发区、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园区建设,积极探索托管建设、股份合作、产业招商等新型合作模式,在有条件的园区推行金融资本、地产资本和工业资本“三资融合”的新型合作开发模式。落实重点园区重点产业贴息资金支持政策,推进省市联动担保平台建设,支持重点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产业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园区处主办)

  (四)加强政银企对接的基础与服务工作。

  一是建立1000项重点项目库。今年四季度,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产业等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和专项导向目录,建立1000个以上项目的重点项目库,切实掌握全省工业商贸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规模情况。(技改处主办)

  二是监测全省工业商贸重点企业信贷情况。继续建立健全全省工业商贸重点企业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切实掌握重点企业在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情况。(运行处主办)

  三是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引导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投融资提供良好的服务。(技术进步处主办)

  四是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与联动作用。贯彻落实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和我省的优惠政策,在使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我委掌握的专项资金上,对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争取今年3季度前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倍增的作用,进一步调动银行和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加大对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支持。(技改处、创新处、节能循环处、园区处、生产服务业处、软信处、技术进步处主办)

  三、工作要求

  (一)拓宽工作思路。当前我省经济下行的压力日益增大,要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和结构调整指标有很大难度。各地经信部门、各有关处室必须开拓思路、提高认识,充分意识到实现政银企合作新突破对于拉动我省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引导社会资源支持我省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坚决防止松懈麻痹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把政银企合作摆在更加重要的工作位置,为我省保增长、调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地经信部门、各有关处室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制订各项任务的时间进度表,以目标倒逼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转变作风,必须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的资金困难和问题,促成一批对经济发展有实际推动作用的政银企合作。

  (三)强化跟踪检查。对于各地市的工作情况,委领导、各有关处室将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肯定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提醒纠正发现的不足,现场办公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委领导督办政银企合作工作的分工参照粤经信运行函[2012]1467号文安排)。对于各有关处室的工作情况,建立季度工作情况报送和年终工作总结评价机制,请各有关处室在6月10日前报送本处室工作实施方案,在7月10日和10月10日分别报送上半年和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在11月20日前将全年有关工作总结报送技改处汇总。办公室将就行动方案制订专项督查办法,对照每项行动方案的时间节点,对工作进展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各个处室得分情况进行排序通报。人事处、监察室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处室予以通报表彰并研究奖励的办法,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处室及其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行动方案处室分工和时间进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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