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3]198号
颁布时间:2013-08-09 16:13:58.000 发文单位:大连商品交易所
各指定交割仓库:
为确保期货交割商品存储安全,保证交割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有效提高交割服务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指定交割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指定交割仓库应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在实际交割业务的各个环节要实行专人负责,不断加强管理,保证库存交割商品安全。各指定交割仓库特别要从近期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中认真汲取教训,重点做好防火、防汛工作。对于农产品,还要认真做好通风、防晒、防潮等工作,保证期货交割商品质量。
二、开展自查,堵塞漏洞。各指定交割仓库应严格按照各自的生产管理和流程要求,逐项、逐步进行排查,重点加强对库区管理和入出库管理等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积极有序开展预防工作。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深入细致,落实责任到人,认真堵塞安全漏洞,切忌走过场。
三、做好应急预案,提高风险处理能力。各指定交割仓库应认真分析各管理部门和业务环节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做好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有效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值班管理,保证交割安全。各指定交割仓库应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库内应有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节日期间期货专人应保证联络通畅,确保期货业务的正常联系和应急事务的处理,保证交割业务顺畅开展。同时,各指定交割仓库应安排专人进行库区巡逻,有效开展安全检查,保证交割安全。
交易所将对各指定交割仓库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各指定交割仓库应予以配合。如有紧急突发事件或入出库及贮存过程中出现问题,交割仓库应及时通报交易所相关事业部,妥善解决。
农业品事业部联系方式:王 波 15641177056
张鹏远 15641177057
工业品事业部联系方式:王国栋 15641177061
周立波 15641177068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