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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推介“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创新经验的通知

民函[2015]145号

颁布时间:2015-04-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作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重大部署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精神,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验试点为载体,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果。为发现、总结和推广各地社区治理创新的实践经验,民政部组织了“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遴选推介活动。在自主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材料初审、匿名评审、联席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南京市民政局“‘六个一’街道中心化改革”等11项创新经验为“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等9项创新经验为“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提名成果。为发挥“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引导示范作用,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是我国社会体制改革浪潮中涌现出的最新成果,贯穿了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的改革思路,契合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改革方向,体现了依托社区治理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改革路径,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复制性。获选成果围绕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改革目标,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微观治理机制建构等多重层次,社区治理法治化、社区协商制度化、社区服务专业化等多元领域,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介入、扩大居民有序参与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开创性探索。各地要充分认识“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积极意义,认真借鉴相关地区和单位的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创新社区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创新重点

“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遴选推介活动,将“三社联动”机制建设作为年度主题,既找准了各地已有改革探索和获选成果的共同特点,又指明了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和社区治理创新的主攻方向。各地在学习借鉴“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创新十大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主题主线,着力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重点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培育孵化基地,扶持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努力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联动体系,最大限度增加社区和谐力量和发展活力。

三、积极推广应用

各地要切实做好“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宣传推介和推广应用,将创新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核心经验和关键举措与本地社区建设的工作基础、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有机结合,探索形成兼具一般规律和本地特色的社区治理创新经验。采取材料学习、理论研讨、实地考察、结对共建等多种方式,学习借鉴“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的丰富经验,研究制定本地区创新社区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选取一定数量条件具备的社区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积累经验。切实发挥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和各级社区建设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加强对社区治理创新的理论研究和专业指导,形成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交互融合的发展格局。鼓励立足本地实际开展集成创新,在全面梳理不同创新成果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对分属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创新成果加以科学综合,形成具有系统性、耦合性和可行性的创新模式。

四、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介绍“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争取将创新社区治理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同时采用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治理创新的良好氛围。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以及各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单位要率先开展创新实践,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和幅射带动作用。民政部将不断优化“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遴选推介活动平台,切实加强对获选成果的宣传推介和跟踪指导,将社区治理创新不断引向深入。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有关情况以及在社区治理创新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请及时上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附件:“2014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简介.doc

民政部
2015年4月28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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