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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法

颁布时间:2018-10-2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

  

201712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56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烟叶税法,烟叶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法律还规定了烟叶税征收管理和申报纳税时间等事项。烟叶税法自201871日起施行。2006428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烤烟叶、晾晒烟叶。

第三条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第四条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五条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烟叶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第八条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第九条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第十条本法自201871日起施行。2006428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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