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10-26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62号)规定,现将云南省2018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附件:云南省2018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云南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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