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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颁布时间:2019-03-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精神,柯桥区局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决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坚决制止收“过头税”,严守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组织收入红线。二是以风险应对管理为导向,对重点税源行业、重点企业跟踪监控,及时了解重点税源增减变动情况,掌握征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挖掘税源。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税收优惠,全年累计减免税收19.81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06亿元。认真组织总局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议,收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信息交换和数据流动,确保市场主体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准确性。推进窗口涉税业务办理以及管理的规范化。一是按要求发布《“最多跑一次”办税服务指南》,不断简化报送资料,优化办税流程。二是按照改革要求做到“六统一”、“五加强”,实现办税服务厅“一个标识”、“一套资料”、“一窗通办”,网上办税系统“一网通办”。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工商登记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到位,确保市场主体便捷办理各项登记事项。

4.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落实上级部门机构改革总体方案,优化组织结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推进区局各部门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严格落实《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及《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公告》精神,遵循“按时接收、平移征管、提质增效、逐步规范”的原则,将税务跟班学习制度落实到位,为社保非税法制化建设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机构挂牌、三定、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职责划转等每阶段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提请地方政府法制部门修订地方涉税规范性文件。

2.护航“一带一路”,助力企业“走出去”。积极向企业宣传“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等政策,让企业拥有可持续发展的底气。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柯桥区税务局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密切关注社会和市场反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3.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商讨具体实施细节上是否合法合规。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柯桥区税务局工作规则》的规定执行,对拟定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税费征管政策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税务稽查工作规范》。围绕机构改革,扎实开展金三系统并库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推进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税系统)上线。加强数字人事工作,深化“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双轮驱动。继续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问题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认真落实市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标准,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能积极沟通与协调,共同分析讨论有关政策业务和案件定性问题,形成共识,切实把好案件审理的质量关,既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又确保了纳税人合法权利,使干部的执法风险降到最低。加强税警协作,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成立警税联络室,完善税警联合办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

3.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自机构改革以来,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都已实现并库,税务人员可在金三系统实现全税种、全业务的操作,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一站式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项,大力推进了“互联网+税务”行动。同时,随着个税体制改革,ITS系统上线,手机app和电脑端操作软件协同作用,不仅加强了对纳税人的新个税政策宣传,更便利了每一位自然人纳税人的自主申报,是大数据在税务系统的极致运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依托内控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内控建设体系更加严密。以内控监督平台上线为契机,以平台大数据功能为基础,按照“朝深里做,往宽处拓,向高处集”的要求,多举措积极开展内控工作。继续抓好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加强督促提醒,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及时通过系统开展廉政知识学习和测试,2018年全局网上学习率和测试率每月达到100%,开展个性化廉政风险提醒417人次。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组织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并印发《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经常性提醒教育,尤其是针对元旦、春节等敏感时期,专门下发节前教育文件,对节前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继续在节前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和编发《纪检监察提醒》,提醒干部职工时时做到廉洁自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及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编发的《以案明纪——国税系统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并开展“讲纪律、守底线、知敬畏”主题征文活动等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促使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线。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党规知识。举办年轻干部廉政知识讲座,增强年轻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充分发挥作风建设监察联系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网点和行风特邀监察员作用。全年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0条,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反馈。二是完善对违法行为设拆举报登记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每月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设置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执纪问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一是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按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卡、集资借贷及金融担保”“集中整饬纪律、严厉整治歪风、着力优化环境”“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行动。二是加强问题线索的规范处置。按照“四类方式”要求认真做好线索处置,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三是抓好责任追究问责。贯彻落实省局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市局 “六必问六必谈”暂行办法。认真建立“四种形态”管理台账,对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及问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健全事后援助机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纳税服务投拆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做好12366咨询工作。2018年共接收12366转办单314件,办结率100%,对每件拆求都进行落实,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营造良好的依法纳税环境。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对2018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认真组织答辩,此外在税务稽查案件处理过程中,稽查部门能按照程序组织听证,听取纳税人意见,如实反映听证过程,提高了办案透明度,有效化解征纳矛盾,避免了进一步行政复议和诉讼。

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始终以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各种涉税矛盾为目标,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严格按照信访局的要求,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指标,除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布。机构挂牌及三定落地后,分别制发公告,主动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公开相关办事及有关事项。提高对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区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研究制定《涉税舆情管理办法》,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在各个网站变更区局名称,并定期更新相关内容。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公开部门的明确、税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根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党委领导班子学法内容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专题学习两次,其中宪法专题学习会一次,结合税务工作实际,组织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学习,及时跟进最新税收法律知识学习。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切实将宪法和法律特别是涉税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鼓励干部自学,并把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周一学习内容。积极参加区政府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同时组织干部通过微信参与“宪法知识微竞答”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组织干部参观区政府法治宣传主题展板。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确保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0学时。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积极发动区局各部门,做好季度以及税收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的各项税收普法宣传活动。一是联合区司法局、教体局举行“税收普法入校园、画出我心中的税收”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得到广大中小生的积极参与,共征集162幅漫画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32幅优秀作品予以表彰。二是做好税收宣传进社区、进高校活动,把总局税收宣传片《A君向前进》封发到全区各乡镇街道的300多个村、社区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进行播放,配合司法局做好公交车站的税收宣传工作。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税收普法入机关答出我心中的税收”为主题的税收知识微竞答活动。四是举办“税收普法进企业  讲出我心中的税收”演讲比赛。来自全区11位纳税人代表分别讲述了我区大力推行的“放管服”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与税收有关的故事小片段、依法纳税的切身感受、享受税收改革红利带来的喜悦感。

打造税收普法基地升级版,税收普法工作更实效。(1)完善常态化管理:一是建立2018年基地活动台账,基地开展的每一项活动都以文字及照片的形式登记台账,做好痕迹化管理。二是充实两名基地讲解员,保障基地活动井然有序。(2)强化制度化管理:硬件设施上:一是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替换展区相关宣传内容。二是完成北联市场及东升路市场两处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延伸点的建设工作。软件设施上。一是制作“我执法我普法、我执法我服务”——全面介绍绍兴市柯桥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的小折页。二是新增《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系列之税收协定》小册子、《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这些税收优惠您享受了吗》小折页,方便企业负责人或者财务人员学习对照。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深化“信用柯桥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激励纳税人以信用评价自律自励,同时多方位、针对性地提升纳税服务质量。2018年共对符合评选条件的45170户纳税人开展了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其中评出并公布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7416户。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分类管理措施,做好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失信企业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管,也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税银互动”共有49家企业利用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获得银行4935万元贷款,极大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加强典型案件的曝光,对辖区内较典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通过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曝光,在广大纳税人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强化涉税服务中介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柯桥区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促进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好最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召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培训会,共逾100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加,对应采集的62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协议要素均进行采集,为2019年开展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打下良好的基础。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区局法制股为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已配备具有法学方面专业的专职法制干部。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考试,通过每周夜学、集中培训、脱产学习、模拟考试等多种学习形式,积极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参考干部学习效率。2018年区局共有27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3.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区局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截止2018年,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干部5名。同时加强区局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选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参加省局的相关培训,加强交流轮岗,多岗位锻炼。

4.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确保公职律师人数逐年增加,其中1人已取得公职律师资格,3人已向司法局提交公职律师申请。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优势,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参与“法治基地”、“普法基地”创建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组建区局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落实好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照要求每季召开一次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全区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规划,部署依法治税相关工作。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依法依规做好干部晋升工作。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干部晋升考察工作。

3.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2018年机构改革后,继续聘请区内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区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做好2018年区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并将评议结果反馈区局党委。

一年来,区局创建的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被浙江省普法办命名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品《一尺布》荣获绍兴市“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同时区局获评全市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区级“法律进机关(单位)示范点,并被确定为区清廉机关试点单位,行政审批窗口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区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站在税务机构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总局、省市局法治税务建设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

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更加积极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推动税收各项改革落地,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动力。一要深入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结合柯桥税收工作实际,有序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确保转得顺、征得好、管得牢。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扣除项目,确保税改红利惠及每位纳税人。二要进一步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地生根,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

(二)进一步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要求,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一要加强税收宣传。一方面要结合新税制、新政策,加强干部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要以创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为契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针对纳税人的系列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二要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按时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让纳税人知危慎行,及早规避税务风险,更好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内部监督成果运用,促进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内控监督平台上线以来的运用成果,总结常发性风险和关键性指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剖析原因,做到风险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到位。同时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完善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开展执法督察活动,严肃执法过错追究,强化对税收执法事中事后监督,尽可能减少执法风险。

(四)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担负党建工作新职责新使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柯桥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二要强化党委领导,深入探索实践“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模联通,齐心抓、党建兴”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三要完善组织保障,理顺机构改革后机关党委职能,激发党建工作的活力和创造力。四要打造“清廉税务”,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亲清”税企关系。五要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纪检组“监督再监督”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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