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3-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
2018年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各单位的努力下,紧紧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坚持“法治税务建设”和“税收执法监督”两手抓,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总体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税费收入平稳增长。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四个坚决”要求,严格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虚收空转等违规征收税款问题,切实保证税收收入质量。全年共组织各类税费收入110.37亿元,占县财政总收入的95.44%。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财政贡献特别奖”。
2.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全年共计减免各项税费14.6亿元,同比增长7.83%。其中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费2.84亿元,促进小微发展减免税费1.89亿元,改善民生减免税费4.48亿元,节能环保减免税费0.9亿。享受各类优惠政策退税1.77亿元。积极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累计减税退税0.92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3亿元,同比增长21.79%。
3.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出台15条措施,从减轻税费负担、增进办税便利、完善政策执行、保障合法权益、助力纾困解难等五大方面细化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帮扶企业增活力、渡难关。为全县27户重点出口企业送上国别投资税收服务指南,重点宣传解读“一带一路”税收优惠政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 “两山”理念实践先进集体、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开展县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协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8年共开展两次全方位的清理工作,对原国地税业务单位发文逐一核实。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件,第一次清理全文保留4件,废止2件文件,第二次清理废止文件4件。通过清理,彻底厘清源头,保证了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权益、推进依法治税。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新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做好文件备案审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
2.实施阳光税务工作参考,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围绕“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努力探索,大胆创新,编制实施《阳光税务工作参考》,深入完善廉政风险预警应对体系,建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起横向制约、纵向控制的廉政风险应对机制,切实将公开集体决策管理工作方式落实到位,充分体现“阳光税务”的公正透明,进一步规范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促进廉洁从税。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规范工作机制。制定党委工作规则和县局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县局共有公职律师2名,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谋士”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出台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进一步保障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增强了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可操作性,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
3.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贯彻执行。认真执行省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和程序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重大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集体审理的优势,做好机构改革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收尾工作,对重大税务案件做到应审尽审,切实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县域范围内设6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厅,打造主城区“15分钟办税圈”。持续深化“一窗通办”,实现纳税人“向一个税务机关提交一套资料,在一个办税窗口申请一次”的办税“四个一”。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网上综合办税率达95%以上。办税厅平均等候时间、平均业务办理时间均低于省、市局平均,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大力推广网上“税易贷”,与5家银行合作为38家小微企业提供贷款6264万元。县局荣获县委县政府颁发的企业服务季度红旗,五个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获县政府通报表扬。
2.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减少税务检查,改变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负担。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3.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拓展管查协作、加深税警合作,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联合惩戒宣传成果和社会效应。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在编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均实现持证上岗。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一是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县局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上线工作方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深入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深化内控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充分发挥内控平台作用,建立简便易行的责任制系统操作手册,组织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加强系统的运行监控,及时发现税收执法风险并提示县局各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改正。2018年接收并完成核查省局推送的疑点信息80条;进行税务机关过错陈述2条,执法人员过错陈述50条,经过错陈述、调查确认实际执法正确率100%;建立督审项目1个,核实无问题。三是全面提升风险内控意识。坚持内控理念培养,开展专题征文活动。定期进行内控监督平台运行通报,将税收执法质量通过指标直观体现,促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规避了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治税意识。
2.严格税收执法督察。积极组织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接受省局的重点督察。根据省局处理决定书和意见书要求,责成相关业务单位逐个分析问题成因,拟定整改方法,逐条进行整改。建立督察整改台帐,完成编制督察报表、撰写整改报告。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回头看,以省局执法督察整改内容为重点,确保整改到位。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理念,加强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通过内控平台和执法督察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税收执法过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过错行为予以追究。
4.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实施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社会各阶层的人士担任廉政监察员、行风评议员,使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公布投诉电话、网上举报电子邮箱等方式,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力。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监查和接受外部监督;对照省局执法督察发现问题再自查再自纠,持续整改;认真受理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人对行政复议的信任度,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依法化解矛盾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尺度;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的要求,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2.依法办理信访投诉工作。认真开展信访和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妥善处理涉税信访问题,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信访事项。通过加强宣传,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积极调解涉税争议事项,在工作定位上变以“我”为中心,转向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加服务等于税法遵从的理念,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局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答复税务行政信息公开申请。机构合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新机构职能职权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上级局及县委县政府报送改革专报10期,获领导肯定性批示12次,其中总局领导1次,省局领导4次,市局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7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互联网+”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税收宣传格局, 定期推送税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用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扩大法治宣传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诚信经营、社会共治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2.税收法治宣传常态化。以税法宣传月为平台,促使税收法治宣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教育、现场问答等多种形式精准宣传;开展“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问难帮困稳增长”等活动,实地走访纳税人,问需问计,点对点、面对面了解纳税人实际情况和涉税诉求;“以案说税”,开展税收“黑名单”暨发票知识宣传进市场活动,提高纳税遵从度;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在南北庄中学建立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税收法治教育、普及税法知识的阵地作用,培养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税法意识,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3.注重主体宣传力度。多层次开展纳税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守度。打造多元化纳税人学堂,多元化的授课模式,针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通过开展税企互动、行业座谈会、乡镇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丰富纳税人学堂的授课方式。定期举办新办企业培训(辅导)等政策宣传和辅导活动,向纳税人传递最新税收法律政策,为纳税人辅导办税。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提升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全方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规范执法的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宪法、法律等知识学习不少于4次;并要求将学习情况及依法治税情况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予以体现。全体干部普遍学,邀请专家学者来县局上课,积极组织干部到总局扬州税校、浙江税校开展封闭式学习更新知识。在美丽乡村大讲堂、纳税人学堂等培训中专门开设法治课程。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和“新机构、新职责、新业务、新业绩”网络竞赛活动。2018年,共组织30期专题培训、6期全员培训、1次法治专题讲座、1次集中观看法院庭审录像。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2.建设内外部法律人才资源库。一是培养壮大公职律师队伍。截至目前,县局已有公职律师2名,另有一名同志已通过公职律师岗前培训,提交公职律师执业申请,待审核中。在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重案审理等关系纳税人权益的重要事项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大大加强了税收法制审核力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援作用,强化税收法治的外部保障,在处理复议案件、疑难执法案件、税收执法共性化问题和执法风险易发点等方面,积极吸收法律顾问的专业化意见,发挥好智囊作用。
3.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强化新招录公务员执法资格管理,创新机制,做好“传帮带”,为新录用公务员指定经验丰富的税收一线执法人员作为指导老师,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制意识,丰富法制知识储备;注重考评,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压力促动力,通过集中学习、模拟考试等手段督促参考人员认真复习。2018年我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对已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按要求召开依法治税工作会议,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强化领导小组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核心平台作用。2018年组织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内容、个人所得税等税法知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会议精神等内容。
2.完善依法治税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采取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所、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通过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多措并举,全方位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好组织保障,共同发力、协同配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目标。成立了含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在内的4个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和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方式,积极推进重大决策事项信息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是安吉税务改革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局上下凝心聚力促发展,真抓实干优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展现了税务新机构新作为新形象,成功复评“浙江省文明单位”,被省局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合并后规范高效运转有待加强。“三定”以后,两部门合二为一,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内部衔接运转亟需加快。但原国地税两部门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需要一定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各项工作运行机制、管理方式均发生变化,干部工作理念、组织文化也会发生碰撞。税收执法方式、服务理念、培训辅导措施等方面还不完全适应当前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
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提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后,办理业务量增加,税收业务更具复杂性,这就需要广大税务干部不断强化法治理念、税收业务知识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投身改革、推进改革。
三、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迎来新机构成立后的首个完整年度。新的征程上,会有新的发展机遇,也有新的风险挑战。省局党委决定把今年确定为“基础年、规范年、融合年”,县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履责担当、真抓实干。坚持实施“六大工程”,充分利用“两山红利”,以更加奋进的姿态,在坚持依法治税、提升服务质效、夯实征管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各个方面不断突破,坚决扛起中国最美县域建设的责任担当,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
(一)着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推动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组织全体干部学法考法,形成学法守法用法尊法良好氛围。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注重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提高领导班子抓大事做决策的能力水平,增强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确保小组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是硬任务的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发挥好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起“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户”的工作机制,挂图作战、强化考核,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确保纳税人100%“知政策、懂政策、享政策”,让企业切切实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利好。
(三)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款入库、退库的日常监控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加强经济与税收的调研分析,科学研判2019年收入形式,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沟通汇报。加强税收分析尤其是对特色经济的分析,为切实推动地方经济稳走向好、促进税收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决策参谋。
(四)巩固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
一是持续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接收两费征管职能,实现两费的全面征管,重点推进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二是深化落实增值税税制改革,以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操作指引为抓手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三是不断完善税收岗责体系,理顺税务机关股室、派出机构和各岗位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职责。四是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核查,重点加大对异常数据的分析,强化源头防范。五是要平稳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对标对表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确保改革红利落地落实落深。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强化风险的监控、预警和应对,防范各类执法风险。加强后续管理力度,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数据运用小组,结合内控机制建设,发挥好“金税三期”系统监控功能,构建预警信息监控网络,每月对税收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对日常执法行为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并实施执法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提升税务执法水平和行政效能。积极争创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
(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战,在税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网上办理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移动办税,2019年底全面覆盖纳税人办税事项。深化“实名办税+数字管税+诚信纳税”管理模式,争取到2019年底实名采集率达到90%,其中新办企业98%以上。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和注销业务办理时长,实现企业登记税务环节半小时办结。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持续精简办税资料,简化办税程序,2019年底前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七)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注重做好队伍深度融合的文章,使国税地税由“物理合并”走向“化学融合”,实现“1+1>2”的改革效应。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宣扬安吉县局“内和外顺阳光税务”的文化理念,努力打造“上级局放心、政府称心、干部顺心、纳税人满意”的“三心一满意”税务机关。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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