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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19-03-29  

2018年,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正确履行税务机关工作职责,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牢固树立依法征税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以风险应对管理为导向对重点税源行业、重点企业跟踪监控,及时了解重点税源增减变动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深化增值税、环境保护税改革,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和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结合辖区内经济税源特点,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尤其是营改增行业,收集、整理执行情况,分析政策效果,有针对性地反映问题、提出营改增后税收征管建议。

3.全面实施简政改革。坚持以法治促进各项税收改革。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根据税务总局决定,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进行简并优化,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二是落实“最多跑一次”再扩围。全面落实省局10个主项、146个子项的“最多跑一次”新清单,深入推进网上办税。目前“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90%以上事项“零上门”。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优化企业登记管理流程,优化企业注销程序,通过升级“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实现全流程专人专岗服务,帮助纳税人快速办理清税注销,方便群众办事,节约办税成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要求及时做好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调整、优化、确认等工作,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对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5.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当前有关工作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通知》等精神,根据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等机构改革要求,区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绍兴市越城区国家税务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并及时做好建立健全新机构有关岗责体系的工作,加大业务能力建设,推进税收业务深度融合,促进税务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方面。对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均能认真研读后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并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落实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税务证明事项清理类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按《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按时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审核,并向市局进行备案报告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区局制定落实一系列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的透明度,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区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并积极创造条件筹备建立以区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日常工作中保证法律顾问团队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同时对涉税业务严格按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等具体工作要求规范办理,全面使用统一的表单证书,确保规范执法。

2.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双公示”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二是提升税源风险管理质效。突出抓好新办企业防范虚开管理。三是推进涉税数据集成运用。通过对发票数据申报信息等大数据分析,及时甄别风险纳税人,加强日常监控核查,大大降低虚开风险,使之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并充分借助平台抓好执法风险的防范。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千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理。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有效促进系统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对上级部门以及区局在日常内控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提醒、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不仅要严肃处理,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责任主体进行问责,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健全事后援助机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人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网络、书面等方式,向区局提出申请,区局依法按照合法、公正的原则,及时协调纠纷解决争议。区局始终以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各种涉税矛盾为目标,努力维护信访秩序的稳定,通过设置各类投诉热线、开通局长信箱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并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完善信访件办理流程,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信访件存档备案台账,建立回访制度,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同时深入研究和解调解制度,加强纠纷预防机制的建设。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认真学习执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区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对外开放平台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通过开展各色征纳互动活动等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积极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关注网络论坛等自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利用和整合相关资源,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软件、新平台,创新政府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强化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根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党组领导班子学法内容编入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并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将宪法和法律特别是涉税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同时,加强干部的自学内容,把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周一学习内容,提高干部自身的法治素养。

2.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认真落实《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要求,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一是利用税收宣传月、全国宪法日、千名党员进万企、学雷锋志愿活动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积极参加“法润绍兴”行动,深化税收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主题活动,利用志愿辅导等契机,税企合力打造守法护法氛围,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营造全社会遵从税法、诚信纳税的法治氛围。三是充分融合“互联网+税务”浪潮,创新税收宣传新模式,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信等新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3.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区局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激励纳税人以信用评价自律自励,同时多方位、针对性地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借信用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落实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共同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开展。

4.促进税收法治共治。区局由专门人员负责对联系的涉税中介机构进行行政监督,引导各涉税中介机构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收费标准,在“公正执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为及时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区局已建立起一支由区局各内设部门1名联络员组成的法制业务联系群,对日常工作的有效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认真组织区局干部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做好岗前辅导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组织区局全体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积极参加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知识竞赛,参加总局政策法规、个人所得税视频培训等,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数字人事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深化“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双轮驱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全面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管理。

3.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区局重点关注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使用力度,同时加强对区局公职律师的培养力度,选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交流轮岗,多岗位锻炼,积极探索推进税收法治领军人才建设,及公职律师有关制度的有效推行,切实加强区局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区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和顺利开展工作的需要,经区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成立了区局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领导小组(委员会),以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区局 “新机构、新职责、新业务、新作为”的工作定向,区局已启动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准备与有关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区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工作质量,区局拟吸纳局内法律、会计、税务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干部,成立“税收法制工作室”,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从而提升区局整体的法治工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

鉴于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系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全新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制任务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在2019年加以改进和解决。一是在法治体制机制方面。新机构成立伊始,为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顺应和推进改革,急需在税收法治制度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有序顺畅地做好各项税收法治工作。二是在税收征管方面,“放管服”、“新个人所得税制”等深化改革的力度很大、速度很快,面对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税收工作新转变,征管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征管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纳税服务方面,对于优化营商办税的新需求,纳税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有效解决,特别是在新形势环境下,需要建立起依法有效化解征纳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四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对于干部思想更为多元、素质提升更加迫切的新趋势,改革创新、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亟需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内控监督管理工作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区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将按照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建立健全依法治税工作体制机制

为贯彻“依法治税”理念,确保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推进,2019年作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的首个完整年头,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运行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尽快融合原国税、地税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优化工作职责,主动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落实,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工作质效。结合区局实际,拟成立“税收法制工作室”。充分发挥局内法律、会计、税务方面有一技之长干部的专业人才优势,同时将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与使用,与有关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以确保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能有效推行,发挥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从而提升区局的整体法治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而且,将抓紧修订完善法制类各项工作制度,如督察内控工作制度、业务类相关工作规程等。

(二)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加强税务干部法制教育力度。主要是提升全税种税收政策业务的掌握运用能力,结合税收热点问题及日常税务工作,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开展讲座等,加强税务干部的法制教育。同时通过贯彻落实深化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法治要求贯穿税收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二是加强对纳税人的普法宣传。特别是对新登记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等要通过制作税收普法宣传册或短视频等,加强相关税法宣传力度。三是加强社会民众的税法意识。如通过网络、在商业聚集地张贴税法宣传标语等,提高全社会的税法意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尽快融合原国地税专业人才资源,凝心聚力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运用绩效管理理念,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合力推动税收工作效能的提高;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对“放管服”、“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以及新出台的税收改革措施等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并加强调研,特别要持续关注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落实执行情况,要着力发现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切实发挥好执法督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促进政策落实的作用。

(四)加强内控管理,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抓好内控制度落实。拓展内控专项制度范围,以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为重点,完善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认真做好内控监督平台应用反馈和辅助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加强风险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内控自我评估,进行自我评估报告;围绕内部控制目标,对高、中风险开展问卷调查,检验防控措施的执行效果,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健全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防范执法风险,提升税收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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