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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营改增扩容 年内有望减税120亿元

2016-03-23 08:45 来源:南方周末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2016年5月1日起,广州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根据新政策,新增4个试点行业税率分别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广州市国税局数据显示,这些新增行业,涉及全市逾26万户纳税人。

此外,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年内广州市减税规模约为120亿元。其中,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税负均有下降;原增值税行业受益于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增值税抵扣链条得到完善,纳税人购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部分生活服务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将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实现税负持续下降。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与以往不同的是,扩大了抵扣范围。广州市国税局人士对南方周末表示,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这就意味着,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对于此次营改增试点的难点问题,广州市国税局表示,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无论从政策原理上还是具体操作上,都具有很大的差异,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新增纳税人过去基本没接触过增值税,纳税人需要一定的熟悉过程,才能真正适应新税制。本次营改增试点扩围广州需交接的纳税人26万户,在50天的准备期内必须确保试点纳税人顺利交接,对税收宣传、政策培训、税控安装、纳税服务等工作的压力巨大,对各级国税部门都是极大的考验。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广州国、地税部门目前已在全市12个区开设联办窗口69个,实现国地税联办业务50多项。同时,国税地部门将探索委托代征新机制,针对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业务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发票开具、系统改造等问题,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为确保顺利过渡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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