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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股权捐赠给境内慈善组织,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2016-07-22 11:27 来源:湖南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我单位2016年2月将持有的股权捐赠给境内某慈善组织,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答案】

  根据《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条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第二条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并经确定为具有接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五条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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