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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75%扣除的

2018-01-12 14:2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加计75%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您公司的研发费用还要按50%加计扣除吗?不要急,看看以下规定,符合条件,您公司的研发费可以扣除更多哦。

一、享受加计75%计算扣除的企业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特殊情况:

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综合评价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研发投入指标可以选择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也可以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科技成果指标,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二、享受加计75%计算扣除的程序

企业根据以上条件自行判断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时,应将按照《评价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 作者:盛老师(中华会计网校答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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