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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专用发票发生退货如何处理

2014-10-28 13:52 来源:转自互联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公司是销售生物制品、实行简易办法征收方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份开具一张6%的专用发票现在2014年7月发生退货,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二条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贵公司实行简易办法征收的生物制品,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3%的征收率,但所属期为6月份的生物制品发生退货,应以6%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并建议在红字发票备注栏上注明原销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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