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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起征点适用范围

2014-10-21 16:01 来源:福建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增值税的起征点适用范围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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