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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函证应收账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12 10:35:17 字体:

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已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审计师考试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函证应收账款

(1)函证目的

函证是对客户是否存在,以致资产是否存在的最好证实。

(2)函证的范围和对象

金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要作为必须函证的项目。

如果内部控制有缺陷,以前函证发现重大差异或采用否定式函证,则增大函证范围和数量。

(3)函证方式

①肯定式或称积极式函证

向债务单位发函后,请债务单位必须向审计人员回函,答复询证函上所列示的金额是否正确。

②否定式或称消极式函证

向债务单位发函后,请债务单位仅在结欠金额有错误的情况下回函审计人员。

在审计工作中,两种方式可以结合使用。

(4)未收到回函的处理

在采用肯定式函证方法时,如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函,则应继续发函或派专人前往调查,如果债务单位的复函与账列欠款额有重大差异的,也应作进一步调查。

当审计人员收到所有调查回函后,应编制应收账款调查汇总表。将表中数字与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核对,以查明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5)不宜函证——采取替代程序

对于有些债务单位,由于其单位性质、地点或其他原因不宜发函询证的,也可以采取其他验证方式。如审查合同、订货单、货运单据、销货发票以及其他单据,以证实应收账款确因实际销货而发生。

(6)函证过程的控制

向债务单位的函证过程均由审计人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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