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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14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编辑: 2015/06/01 11:42:48 字体:

关于发放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成绩合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成绩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已提交报考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发证登记表(或申报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发证登记表(或申报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发证登记表(或申报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发证登记表(或申报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的考生的《证书》和发证登记表(或申报表)将于6月1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发证登记表(或申报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我院证书发放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3777159.

  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模板)

  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本人因XXXXX原因,不能亲自领取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证书和相关资料,特请被委托人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领取,对被委托人的代领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本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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