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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四部分第十章习题练习:直接证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辣椒 2019/09/03 08:41:23 字体:

2019年审计师考试备考新教材发布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不知道大家备考情况如何了。距离审计师考试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收获了,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四部分第十章的掌握情况如何了?来跟着我们一起通过这道练习题测试一下吧!

本文内容摘自正保会计网校教材精讲阶段课程讲义。报名“超值精品班”、“高效取证班”均可获取教材精讲阶段、习题精讲阶段、冲刺串讲阶段所有课程、讲义、习题、全真模拟卷等所有内容。

【单项选择题】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借据”是间接证据,“收据”是直接证据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为本证,因此,“借据”和“收据”都是本证。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因此,“借据”和“收据”都是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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