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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免税但不退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9/03 19:22:26 字体:

行动,是打败焦虑的最好办法。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高效备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免税但不退税。赶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免税但不退税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以下货物免征增值税

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③软件产品;

④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⑤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⑥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⑦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⑧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⑨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下列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

①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

②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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