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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证券发行的程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1/16 19:21:46 字体:

想要在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的学习。为了帮助大家在2020年预习阶段能够高效备考,坚持学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证券发行的程序

1.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提示】应当采用代销方式: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

(2)上市公司配股的。

2.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3.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4.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5.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股票发行失败后,主承销商应当协助发行人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解释】如果采取包销方式,则不存在这种发行失败的情形,因为有证券公司“兜底”。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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