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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撒花】中级经济法十大黄金考点(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木子 2023/05/08 15:31:52 字体:
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早已拉开帷幕,同学们都学得怎么样了呢,网校给同学们整理了中级会计考试必备的十大黄金考点,参加考试一定躲不过这些内容,赶紧一起来练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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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查收小惊喜

中级会计职称十大黄金考点

考点10: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独立董事

1.基本条件

(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制度;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不独立)

(1)“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的“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①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②主要社会关系:其他亲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中的“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1)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2)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报酬、考核事项以及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秘书

1.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会,也不能代表董事长。

2.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三)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1.回避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召开条件

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注意】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通过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记忆提示】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涉及关联事项的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因此当其不存在即可。如果其他董事人数过少(<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刷题演练

(单选题)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关联企业。当A公司讨论为B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下列说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可以参加会议

B.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C.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D.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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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同学们都学会了吗,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之旅,祝愿各位考生所得皆所愿!

中级会计职称十大黄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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