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结果通常不需要进行后续调整。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通常是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进行的,此时企业会根据历史成本原则记录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后续期间,除非发生减值迹象,或者发生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等特殊情况,企业不需要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结果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是通过折旧、摊销或减值等方式来反映其使用价值的减少或消失。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等因素,并据此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和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价值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准确反映。
如果企业在固定资产的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其存在减值迹象,或者有证据表明其账面价值已经高于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情况下,虽然涉及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调整,但这种调整是基于当前状况对资产价值进行的重新评估,而不是对初始计量结果的调整。
总结来说,一般情况下,企业对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结果不需要进行后续调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发生减值、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等,才需要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