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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会(cpa)经济法答疑精华:怎么理解事实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8/28 17:10:17 字体:

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帮助更多注会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学员问题:老师好,我对事实行为的解释不明白,为什么创作行为和侵权行为就是与表达法律效果、特定精神内容无关的行为呢?请说的通俗些,谢谢。

回答: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虽然创作行为和侵权行为也有人的意志,但是不是意思表示。它们的法律后果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是事实行为。

比如创作行为,不要求作者进行取得著作权的意思表示,只要作品创作完成,即可依《著作权法》的规定取得著作权,设立著作权法律关系。

又如侵权行为,只要侵权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不要求其进行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产生相应的侵权法律后果,承担侵权责任,从而设立了侵权之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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