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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备考资料:实质性程序的性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7/21 17:06:26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实质性程序的性质

  (一)性质的含义

  1.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是指实质性程序的类型及其组合;

  2.实质性程序的类型,包括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3.细节测试具体包括检查、询问、观察、函证、重新计算;

  4.存货监盘是组合型程序,包括询问、观察、检查等。

  (二)细节测试适用的认定与测试方向

  1.在针对存在或发生认定设计细节测试时,选择包含在财务报表金额中的项目[逆向],并获取相关审计证据;

  2.针对完整性认定的细节测试,应选择有证据表明应包含在财务报表金额中的项目[正向],并调查是否确实包括在内;对漏记应付账款的风险,可检查期后付款记录。

  (三)实质性分析程序适用范围与考虑因素

  实质性分析适用于在一段时期内存在可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设计实质性分析时应考虑以下因素[见15教材P59/D3.4]:

  1.对特定认定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适当性;

  2.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做出预期时,所依据的数据的可靠性;

  3.预期的准确程度是否足以在计划的保证水平上识别重大错报;

  4.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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