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1/26 16:05:00 字体: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知识点: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内容

①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等);

②使用费收入(企业转让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形成的收入。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条件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核算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①使用费一次支付的,不提供后续服务的,收款时一次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收款时先记入"预收账款"科目)。

②使用费分期支付的,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预习第十一章知识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