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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吸收合并的类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5 15:47:02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吸收合并的类型

  (1)以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获得吸收公司支付的现金,被吸收公司解散、清算,被吸收公司的股东通过“清算程序”依据各自的股权获得现金分配。

  (2)以股权购买资产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自身的股权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解散、清算,被吸收公司的股东通过“清算程序”分配被吸收公司持有的吸收公司的股权,从而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

  (3)以现金购买股权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吸收公司成为被吸收公司的惟一股东,随后解散被吸收公司;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由吸收公司承继。

  (4)以股权购买股权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自身股权换取被吸收公司股东持有的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股权,被吸收公司股东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吸收公司成为被吸收公司的惟一股东,随后解散被吸收公司;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由吸收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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