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1/21 10:21:52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具体核算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按其差额】

  贷:银行存款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按其差额】

【注意】相关税费及溢价折价的处理

2.持有至到期投资后续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公式如下: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投资收益】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应收利息】

利息调整的摊销=二者的差额

(1)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2)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将上述“应收利息”替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差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