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90 苹果版本:8.7.9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03 16:32:56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预约交费提醒

请在规定时间交费

报名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

  1.信用评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经证监会认定、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2.债券的受托管理:上市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但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4)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公司债券的担保: 

金额
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方式
保证
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物保
担保财产权属应当清晰,尚未被设定担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且担保财产的价值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不低于担保金额。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