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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判断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03 16:42: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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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判断

控制权变更 
最近3年内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变化+变化前后不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不构成控制权变更 
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某个小股东变更。
②当发行人不存在拥有控制权的人或控制权的归属难以判断:
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管理层和主业在首发前3年内没有重大变化;
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能够提供证据充分证明。
③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发行人能提供决策或批复文件;
发行人与原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大量关联交易,不存在故意规避《首发》条件的情形;
对发行人的管理层、主业和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补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属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国有股权或者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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