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3 苹果版本:8.6.83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6年注会《会计》知识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9 09:43:09 字体: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会计》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会计知识点

  知识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注意的问题:

  (1)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出租是指已经出租(已经签订了租赁协议),而不是计划用于出租(还没有做出最终决议),并且出租专指经营租赁方式。

  【提示】对于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果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则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之日起应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2)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是否拥有产权是判断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重要标志。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提供的服务重大,则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相当于以提供服务作为主要赚钱方式。

  (4)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5)按照国家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