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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2/01 11:55:54 字体: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共29项)。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别为: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变相的劳务报酬: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的营销业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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