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7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24 08:15:49 字体:

日积月累的知识点积累是备考的基石,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2017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十章知识点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