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7注会《会计》知识点: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7/01/05 13:53:58 字体:

知识点: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这里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

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报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完成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三)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四)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生数;

2.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2017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会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点击查看原帖>>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