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7/13 14:56:06 字体: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本考点属于《税法》第五章的内容。

  【内容导航】: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悉本考点。

  【主要考点】: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五章主要考点

全文转载或部分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