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型组织结构:

  (1)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若干下属实施直接控制,并由其下属执行一系列工作任务。企业的战略计划(若有)由中心人员完成,该中心人员还负责所有重要的经营决策。

  (2)弹性较小,并缺乏专业分工,成功主要依赖于该中心人员的个人能力。在这种结构中,几乎没有工作描述,并且每个人都参与正在进行的任务。

  (3)通常应用于小型企业。

  2.职能制组织结构(适用单一业务企业)的优点:

  (1)能够通过集中单一部门内所有某一类型的活动来实现规模经济。

  (2)有利于培养职能专家;

  (3)由于任务为常规和重复性任务,因而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4)董事会便于监控各个部门。

  3.职能制组织结构(适用单一业务企业)的缺点:

  (1)由于对战略重要性的流程进行了过度细分,在协调不同职能时可能出现问题;

  (2)难以确定各项产品产生的盈亏;

  (3)导致职能间发生冲突、各自为政,而不是出于企业整体利益进行相互合作;

  (4)等级层次以及集权化的决策制定机制会放慢反应速度。